中國人權說,丁家喜積極支持倡導法治和保障憲法權利的「公盟」組織的活動。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周五(18日)對倡導新公民運動的維權人士丁家喜和李蔚的上訴案做出維持原判的裁決。
今年4月18日,丁、李兩人均被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丁家喜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李蔚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中國人權組織引述知情者的話說,周五上午一些聲援丁家喜和李蔚的人士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凖備旁聽二審庭審,但在9點鐘開庭前,至少有19人被強制帶上公交車拉到八寶山派出所。
下午,他們被分送到石景山派出所和魯穀派出所關押,4點半左右,陸續被屬地派出所接回。
當局鎮壓
今年4月和6月,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已對趙常青等3名同樣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的上訴案維持原判。
法院在一審中指控他們參與在北京街頭舉行的要求政府官員財產公示活動,其中袁冬被判刑一年六個月,趙常青被判刑兩年,張寶成被判刑兩年。
中國從去年開始鎮壓新公民運動以來,已有數十名該運動參與者被當局關押、起訴以及受審。
國際人權組織以及美國和歐盟均對中國打擊新公民運動的做法提出嚴厲批評。
人權觀察組織指出,反腐活動人士遭嚴厲鎮壓顯示中國習李政權所謂打擊腐敗的誓言缺乏真誠。
教育平權
丁家喜,北京維權律師,湖北宜昌人。他積極支持倡導法治和保障憲法權利的「公盟」組織的活動。
2010年,丁家喜組織發起「隨遷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權活動。
李蔚,北京維權人士,湖北武漢人。除積極呼籲官員財產公示外,他還參加了公民聚餐、營救關押在黑監獄的訪民等活動。
2013年4月,他參加了在北京聲援為安徽異議人士張林的女兒張安妮爭取就學權的活動。
(撰稿/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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