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原信:
聽說過年除了要放1/1,1/2也放假?
調查結果: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1/2是要放假沒錯,不過有個前提,那就是只適用於隔周休2日或是雙週工作時數滿84小時的公司,一般周休2日或雙週工作時數80小時的公司則沒有放假。
調查報告:
說到放假,一定不會有人嫌多,大甲溪當然也是其中之一,早早就把2014要放的假先預習過一遍,不過百密仍有一疏,似乎漏算一天,因為有網友來信說,網路傳說新年不只元旦可以放假,其實連1/2都可以放假,看到這邊,大甲溪的星期一憂鬱症瞬間一掃而空,馬上打起精神來查證這1/2究竟可不可以放假?
不過不查還好,一查心情就更憂鬱了,因為1/2真的有放假,但大甲溪放不到!
為什麼這麼說呢?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的說明,勞動基準法裡規定,1/1「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及1/2「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為應放假休假日,但各位先別高興得太早,因為要放1/2這天是有但書的。
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如事業單位為隔周休2日或雙周工時84小時,皆應依法放假,假如符合上述規定的公司仍希望勞工1/2要來上班,那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且當天的工資也須加倍發給。
不過,像大甲溪是每周休2日,或是雙周工作時數80小時,並配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施行休假的公司,由於已將1/2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因此該日無休假之問題,就是看到這段規定,讓大甲溪有如晴天霹靂,瞬間憂鬱症再度復發,又無心上班了!
參考連結:新北市政府資訊服務站>勞工局提醒102年元旦休假方式及調整時薪
除了新北市政府的新聞稿外,蘋果日報也報導說,如果是隔周休的公司未依規定讓勞工在1/2放假,勞工局可對雇主開罰最高30萬的罰金,另外假如公司忽視勞工權益,未給予放假,勞工也可撥打1999或向勞工局申訴。
參考連結:蘋果日報>元旦強迫上班 僱主罰30萬元
經過以上的查證,可以確定1/2是有放假的,不過前提是要在該公司是隔周休或雙周工作時數滿84小時才可以放,要要求勞工當天來上班也需經過勞工同意,並且發放雙倍工資的;至於像大甲溪是周休2日的,則不在此項規定內,查完這篇報告,大甲溪只有一個感想,1/2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往好處想,至少這禮拜只上4天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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