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中國大陸上市公司的總經理沒有獨立性、董事長職責不清晰及董事會角色未釐清,導致這些上市公司企業家的能力水平整體偏低。
新華社報導,第9屆「中國公司治理論壇」昨天在北京舉行,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在會中發表「中國上市公司企業家能力指數報告2014」,得出上述結論。
這項企業家能力指數報告,以去年大陸2293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執行長等高階主管為對象而製作。
報告顯示,大陸上市公司企業家能力水平整體偏低,一是執行長沒有獨立性,是「附屬角色」;二是董事會事實上沒有選擇執行長的權力,難以選擇高能力的執行長。
此外,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職責應該分開。董事會(包括董事長)負責監督,但監督不是干預,要充分發揮總經理的角色。
報告說,大陸上市公司董事會結構及獨立董事的獨立性不健全,不僅不能產生應有的作用,反而可能產生負作用。
這項報告提到,提升董事會及執行長的獨立性,提高大陸上市公司企業家的能力,需要政府、企業和投資人的高度關注。
大陸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季曉南說,不管國企、民企,都需要加強公司治理。其中,大型民企也要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他表示,雖然家族制管理幾十年來證明有其效果,也取得很大進展,但特大型企業若不建立專業經理人制度,並不符合時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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