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o226 (lio)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就職簽約的問題?
時間Thu Nov 14 01:56:56 2013
最近看到一些怪公司會叫你簽約 比較多的點 整理一下: 1.離職必須一個月前告知,勞方預告離職期,常有要求要1個月讓他們能找到人來接替, 否則需罰3萬(沒任何簽約金!) 2.月休八天,每日上班12小時,基本工資19047+業績獎金(0~5047元) 業績沒到=沒加班費 白加班 (這不算扣薪 改成業績獎金 那加班費呢?) 沒業績的話 時薪算下來74元 3.若有產品損壞等顧客消費糾紛,需自行賠償 4.配合公司職位調動,表現不佳隨時可變為"時薪"打工制,上班時間即縮短(一天做4小時) 需配合人事調動 5.還有一個點:沒畫押,純網路上key員工代碼,這據有法律效益? 是否簽約一個月內有反悔時間,超過一個月視同 "同意" 「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 這個是屬於"不定期契約" 這些約簽了以後,是不是完全得照合約走阿!? 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表示,雖然與勞委會法條牴觸,但是公司還是能照合約走 簽約代表默屬公司的規定,公司可以主張一切照規定走 還有一般公司養不少律師 上網路找,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表示有效合約,網友說無效 還是得逐條審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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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o226 來自: 122.118.36.101 (11/14 02:41)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